22日,人社部网站公布《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七期)》。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继续扩大。
截至11月15日,在全国所有**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医疗机构增加到7801家,90%以上的三级**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记者注意到,山东跨省**医疗机构已达到370家,涵盖省本级和17地市。
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可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