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省级资助

2014-04-22来源 : 互联网

从福建省泉州市公务员局得悉,2013年福建省高校结业生创业省级搀扶辅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今年将持续遴选搀扶辅助一批高校结业生创业项目,项目报送截止时刻为7月31日。

申报人应合适以下条件: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通俗高校和省外全日制通俗高校(福建生源)结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结业后三年内的高校结业生;以团队情势创业的,创业团队焦点成员须同时合适这一条件。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资企业,并担负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报人或创业团队焦点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本钱的30%。

申酬劳报省内高校在校生的,向地址高校结业生待业工作部分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汇总同一举荐报送。申报人已结业离校的,向创业实体注册地的县(市、区)公务员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公务员局审核后报送设区市公务员局,由设区市公务员局汇总同一举荐报送。

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的在校大学生在福建省创业的,参照福建省已离校结业生遵守创业地申报。省大中专结业生待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创业项目搀扶辅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经专家评审经过过程,每个项目赐与3万-10万元的启动资金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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