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4-06-10来源 : 互联网

***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新增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进行自主创业

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职称可免考外语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其学费由国家分3年补偿代偿,标准为每人每学年*高6000元。同时,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相关办法的地区,要在今年年内**。

近年来,**部门组织实施了4个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今年起,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2014年至2017年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教育等,帮扶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年起毕业生如果开“网店”,可在两年内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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