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创业还难吗?

2014-06-14来源 : 互联网

在今年《**工作报告》中,将“鼓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作为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提出来。由此联想到,不久前***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直接砍掉了限制创业公司准入的**道门槛。笔者认为,科技创业者将成为直接受益者。
何以言此?科技人员创业面临的**关,就是注册法人公司。而《改革方案》中备受关注的“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先就解除了创业者的后顾之忧。通俗一点理解,只要你有创业的想法,行政审批这些事务性的工作,就甭费心思了。确定个注册资金总数,在工商系统上报个名,其余诸如股东占股比例、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以及何时缴足出资,你们公司内部协调、各自认可就行。
没有创业过的科技人员可能会问,这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吧。有经验的就会告诉你:区别大了!
仅举一例,如果限制股东*次出资比例,尤其是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那么,肚子揣着技术成果兜里没有二两银子的科研人员,因为从工商注册到股份分红都对货币资本这个单一指标顶礼膜拜,几乎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对企业的掌控力,由于技术股东和货币股东意见不统一,丧失了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佳时机的例子比比皆是;反过来,如果手握技术的股东能够获得较高比例股权,其在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等问题上的决策权重相应增加,自然有利于形成迅速转化科技成果的局面,毕竟企业要将***成果变为市场竞争中的产品,其投入比例相对于实验室阶段来讲至少要以十倍计。
公司法》几经修改,但货币出资比例仍然被规定至少占注册资本的30%,除却实物、土地所有权等入股方式,留给知识产权或非**技术的股份也就****了。而实际上,科技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知识或技术资本才是真正有价值和能增值的那一部分。即便将知识产权或者非**技术估价作股,也仍是变相的围绕货币资本做文章,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尊重和体现知识和技术资本的价值。
仔细研读《公司法》,很多条文的设立都能找到当时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影子。可以说,《改革方案》的印发将引起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相应变化,以点带面的正向蝴蝶效应必然发生,科技人员的创业**将更多被点燃。
用法律和经济的思维管理**,本届**已经做到了从源头“放开搞活”。怀着技术绝技和创业理想而跃跃欲试的科技工作者们,你们还在犹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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