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时酷爱玩枪,25岁的田某萌发了组装气枪玩耍的念头。他不仅组枪自己玩,还将枪销售给朋友玩。7月4日,田某因**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民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桓台县的田某自幼酷爱玩枪,中专毕业后从事个体生意。2013年下半年的**,田某在与朋友闲聊时,得知朋友能搞到组装气枪的配件。他通过朋友介绍,从相关渠道购买了枪身、枪管等枪支配件。随后,田某又叫上其在某企业从事车床操作的朋友王某帮忙,从五金店购买了部分工具。两人先后组装了3把狙击气步枪,并以4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别人。
今年7月3日,桓台县公安局*安大队在前期侦查的基础上,在田某的办公地点将田某控制,并在其办公室当场搜出气步枪1把。经询问,田某对非法制造、销售气步枪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天晚上,民警将同案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在田某一朋友家的储藏室内查获田某藏匿在此的部分气步枪配件。
7月4日,田某、王某因**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民用)罪被桓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法律】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的行为。所谓枪支,是指以*药、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子弹、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其不仅指整枪,而且也指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具体包括各种军用枪支、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