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提出,有济南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没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在济南初次创业、注册营业执照一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享受一次**补贴的创业培训。
通知提出,拥有济南市户籍的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员,在未就业状态下每年可参加一次**补贴的创业培训(不得与技能培训重复享受)。而且,拥有济南市户籍的劳动年龄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也可享受一次**补贴的创业培训(不得与技能培训重复享受)。不仅如此,在济南初次创业,且注册营业执照一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一次**补贴的创业培训。
据了解,创业培训的类型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