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7日的晨报刊登的《电梯“**”半个月高层居民叫苦不迭》的文章后,替那些住在顶楼的居民很无奈,整整12层,可让人怎么爬啊?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往往因为实力不够而将电梯维修事宜托管给对口的专业公司。也因为如此,物业公司在放权的时候查看好维修企业资质、实力及维修及时性显得尤为重要,这相当于住户将信任交给物业,然后物业寻找信任托管单位。
电梯坏掉不怕,不能及时运行也不怕,怕的是推来挡去地找借口。乍一听物业说得很有道理,是在本着为住户省*的方式做事,但是细想想就会品出不同的滋味:电梯出现故障以后,物业可以*先了解零件维修时间,然后督促维修公司在拿走坏掉零件时更换上备品备件,何时修完再替换下来,这样就不会闹出这么大的麻烦。可事情偏偏不按预想发展,维修公司拿走坏掉零件后半个月一直没个结果,这可苦了高层的居民。
我们再回头看,*先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追踪义务,说到底还是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换位思考的意识;其次,专业电梯维修公司选择不理想,连基本的备品备件都不能提供又何谈将来发展?说白了还是物业公司当初选择维修公司时没有发挥好把关的职能。
我们再假设一下,假如这部电梯安装在**营业场所,肯定不会一坏就半个月。那为什么同样的电梯安装在居民小区就半月未修呢?一方面是因为前者以**为目的;另一方面是前者为服务场所,督促严格,服务意识强,而后者看起来恰恰相反。
近年来,物业将角色从服务者上升为管理者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制约和决定小区宽带铺设,将公用面积划定车位出售等种种行为都说明物业越位又越权,致使和住户的矛盾摩擦不断。依笔者看,物业公司只有转变自身角色才是解决矛盾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