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主意”害合作社难贷款

2014-07-12来源 : 互联网

“我以个人名义去贷款,能贷出30万元;以合作社的名义去贷款,连5万元都贷不出来。”近日,拥有近200名社员的聊城市莘县燕塔瓜菜合作社社长郑金法告诉记者,眼下,上新项目、统一订购生产资料等都需要资金,但以合作社名义贷款不好贷,他只能以个人名义贷款,或者与社员一起联保贷款。

近年来,随着各级**大力支持兴建合作社组织,有人打起了“歪主意”。记者调查发现,在扶持政策下,有人顺势成立空壳合作社,借以套取资金。银行为规避风险,就不愿意直接给合作社贷款了。

“空壳合作社、非法合作社,乃至后期开始‘变质’的合作社,这些都是我们要避免的风险。基于这些考虑,目前,我们不敢接受以合作社名义的贷款申请。”聊城农商银行许营支行行长孙明新告诉记者,对以合作社名义的贷款申请,银行审核要确定这个合作社是否存在实体,贷款是不是用于正常途径,能不能提供有效抵押担保。

“秉承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向社员发放贷款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孙明新介绍,但在目前,出于直接给合作社贷款的风险考虑,聊城农商银行转而采取针对社员单*授信的方式,发放3年有效期贷款证,“有了这个贷款证,社员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到柜**理贷款业务,不需要复杂的手续就能解决自己的资金困难。”

聊城市阳谷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丁祥祺认为,银行不选择向合作社贷款的另一原因,是当前合作社多以种养业为主,这些合作社受自然、疾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对于银行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对于丁祥祺的看法,聊城市高唐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么传训表示认同:“成立一个合作社,每年的地租就要支出不少*。一旦出现天灾或者行情不好,合作社负责人可能连付给农民的地租都拿不出,还能有什么*还给银行?我觉得银行也是看准了这一点。”另外,么传训认为,很难获得担保也是银行不愿给合作社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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