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第二季度生态补偿金 枣庄被“罚”37万元

2014-07-24来源 : 互联网

23日上午,山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谢锋介绍山东省2014年上半年水、气环境质量以及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了解,2014年第二季度,有5个城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枣庄在被罚名单之列,被罚37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4年第二季度,山东**财政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500万元。全省12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德州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多,为309万元;青岛、枣庄、烟台、莱芜、临沂等5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其中,烟台市缴纳的补偿资金*多,为156万元,枣庄被罚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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