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目前,我市共设置183处测速取证设备,其中市区13处,并已全部安装了相关提醒标识。
据介绍,这些测速设备设置点多集中在我市省际、市(县)际交界处,事故多发易发、严重违法行为较多、交通秩序混乱及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或要监控设备管理的路口、路段上,具体分布是市区13处、寒亭16处、荣潍高速4处、荣乌高速3处、青州6处、诸城28处、寿光40处、安丘25处、昌邑9处、高密6处、临朐7处、昌乐22处、滨海4处。
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1]
*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 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 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