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提供验收证明,而且交房时强制收费。”今天,购买和信城市广场房产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此事,开发商济南康都置业有限公司表示,物业会统一处理。
张先生反映,2013年12月,其父母在经一路与纬一路交会处的和信城市广场购买了一套房产,合同约定6月底交房。“6月26日,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房子也存在问题。”张先生表示。1 无验收备案表
张先生称,业主要求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方无法提供。“我们有权知道房屋是否验收合格,不出示相关证明就强行交房,万一哪里出了问题,办不下房产证怎么办?”他认为,开发商如此做法是为避免延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2 强收垃圾清运费
“6月初接到物业通知,交房时需要交纳一系列费用,否则不给钥匙。”张先生说,费用包括500元的垃圾清运费,此外,还需要交纳装修**金及半年物业费,共计4000余元。3 房高差20厘米
张先生称,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内注明房高为2.8米,但是实际测量高度是2.6米,“即便存在误差,也不能差20厘米吧。”
30日,记者致电济南康都置业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称,已记下相关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物业7月2日后会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