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适房交易办法出台 8月1起可上市交易

2014-07-25来源 : 互联网

8月1日起,《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可上市交易。从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房主补缴相关价款后,可取得**产权并上市交易。如果有特殊情形的,**也可回购。

经适房上市交易五大问题解读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在即,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市交易?为何要补缴价款,缴的差价比例为何是50%?有多少人有交易愿望?23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市房产和住房**局安康居住工程科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及具体细节进行了解读。

1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市交易?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当按有关政策规定取得**产权,并由县级以上住房**主管部门确定购房人是否已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获得**产权、**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可取得**产权或上市交易。办理程序要先向住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还应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周边同地段同结构类似商品房销售均价,由市、县人民**确定应补缴的土地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价款,方可取得**产权或上市交易。

2 购房满5年从哪天开始算?

对于购买经适房的起始时间,各地做法不一,其中,有的以房屋登记时间为准,有的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还有的以取得全额购房发票时间为准。对此,市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大部分申请人在购买房屋时都申请了银行贷款,取得全额购房发票的时间要早于房屋登记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因此我市以取得全额购房发票的时间作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起始时间。

3 上市交易为何需补缴价款?

经适房作为**性住房,建设初衷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由于建设时,**提供了划拨土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的优惠政策,而且是以较大幅度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的,因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经适房上市时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4 缴的差价比例为何是50%?

记者了解到,我省其他地市在经适房上市交易时,收缴的差价比例从50%-70%不等,其中济南为70%,威海为60%,其余均为50%。因此,我市在起草该《办法》时采用了大多数地市的做法。

5 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需补交价款=(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0%。

举例说明:

市民刘先生在2000年左右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经适房,当时售价在4万元左右,“当时周围商品房价格也就在8万元左右,我所能享受的优惠价是4万。现在,我这套房子价值35万左右。如果按照即将**的交易办法,我所要交的差价就达15.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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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4000经适房住户有交易意愿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我省每年对各市安排**房建设至今,多市经适房进入或邻近交易期,而且多个地市都已经**交易办法,像烟台、威海、滨州、淄博、德州等市已经有交易案例。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临沂市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13万套、331.49万平方米,解决了近4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临沂市市区存量经济适用住房约3.8万套,经初步调查统计,房主有上市交易意愿的约4000户。

>>>>各方观点

经适房卖方:“感觉自己吃亏了”

《临沂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一**,在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业主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在鲁房置换的顾客群里,不少打算出售经适房的住户打消了交易的想法,在他们看来,如果交易,“自己吃亏了”。

经适房买方:分摊补缴款有点冤

“今年4月,我就和房主签好了房屋预定合同,到7月中旬满足五年的上市交易条件就可以办手续了,谁知计划没有变化快。”正准备办理贷款买房业务的桑先生恰巧碰上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新政策**。

桑先生告诉记者,他买的是清河北路与清河南路之间的沂景新苑小区,82平方米的房子与22平方米的车库共要36万,再算上中介费和过户费等费用,得38万元左右。“新经适房交易政策要求业主补缴价款,而房主想让我来分摊这部分款项。”桑先生表示,首付至少得交8万元,现在还要承担部分补缴价款,相当于又额外增加了费用,自己感觉有些冤。双方因此而僵持不下,交易手续一直拖着。

房屋中介:新旧经适房可否区别对待

多年从事二手房交易的鲁房置换总经理王杰宝也认为,新老经济房房应该区别对待,“在早些年,房价整体不高,市经适房的价格与普通商品房的差价相比不会差很大,但随着普通商品房的不断增值,越早购买经适房的业主需要补交的价款越多,因此许多人会感觉有失公平。如果能在中间找个时间节点,新老经适房区别对待,业主可能会觉得更公平合理。”

临大商学院教授朱建成:补缴价款合情合理业主不应存攀比心理

“经适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售。**本就是在用社会公共资源来补偿中低收入群体,帮他们解决住房问题,在支付费用方面也大大低于同期市场价格”。朱建成认为,业主即使以前是低收入群体,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但是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不再是低收入群体,或者已经购买其他住房不再需要经适房时,他们所享受的经适房如何收回或退出是现在经适房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超过了一定的年限后经适房上市交易,**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只是将原来补贴给业主的社会资源进行回收,**是合情合理的。

“经适房解决了业主的住房问题,让他们得到了实惠,现在住房条件改善了,他们想要把原来占有的资源变成个人的收入,肯定是不合理的。况且也并不是将增值的全部收益收归**,业主如果不同意也可以选择不出售,但不能两头都赚便宜。”对于经适房的市场差价变大问题,朱建成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土地的差价变大造成的,所以业主不应该在享受经适房后再存在攀比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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