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为有力防范和打击**恐怖犯罪活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省公安厅近日**了公民举报**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的,*高可予以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奖励办法**列举了以下6种**恐怖犯罪活动线索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其他涉嫌**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一旦遇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群众都可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证情况和实际效果,分别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现金奖励。
公安机关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对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