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某化妆品店发微信"人肉"偷香水男 合适吗?

2014-08-01来源 : 互联网

27日,泰安市财源街一家化妆品店通过微信发布信息称,26日晚一男子偷走一瓶品牌香水,并配有11张监控截图记录下香水被盗的全过程。标题中称悬赏现金1000元,人肉搜索这名男子。民警认为在警方认定男子是嫌疑人之前,发图片悬赏不妥。律师认为只要受害方证据确凿,发这种悬赏没问题。

一个名为“某某护肤彩妆香氛”的微信账号27日发布了一条名为《悬赏现金1000元,人肉搜索邋遢哥!》的消息。截至28日下午6点,已经有3505次浏览。写帖子的人自称“小紫”,她讲述说,26日晚8点58分,在财源街该店铺内,有个40多岁的男子拿走一瓶50毫升装的某品牌香水。并详细描述了男子的身材、衣着、口音等,并称其为“邋遢哥”。

从帖子的配图和文字看,男子假装打电话在香水柜台前转悠,趁导购不注意把一瓶香水塞进裤兜里。帖子里说该款香水是店里最贵的一款,认为男子目标明确。后面又发了几张图片,并说有导购员认出他,说他年前在另一家分店里用类似手法偷走过一瓶同样的香水。

帖子最后称店方已经报了警,并录了材料。店方比较着急,只好用人肉搜索的办法,想找到该男子。如果有提供有效线索的朋友,店里会提供1000元现金购物卡。

28日上午,在这家店铺里值班的三名导购确认这一悬赏属实。店长不在,导购员没介绍更多情况,只说了下被盗的一款香水是50毫升装,标价1060元。

看到这条消息的市民,部分认为店家这么做可以理解,也有人认为不太好。一位家住东关附近的市民说,丢一瓶香水,不算特别大的事儿,“借助网络的力量说不定更好用。”这位市民说,以前在街头也见过有人张贴类似的悬赏,现在只不过换了个平台,嫌疑人看到也有震慑作用。另一位市民则认为男子偷东西是不对,但在网上发照片悬赏,对男子肖像权有侵害。“一码事是一码事,不能用网络暴力处理。”这位市民认为,还是应该让警方处理。

财源派出所值班民警查询26日下午到27日凌晨的接警记录本,没查到该报警。泰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询26日到28日的全部报警也没查到相关报警记录。但民警说没查到不代表没有这个案件,可能是报警人直接打手机联系了社区民警。

针对这个帖子,市公安局民警认为,受害人发监控截图“人肉”和“悬赏”并不合适。截图中的男子是否就是嫌疑人,他的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都必须由警方认定。未经处理的图片发布到网上,有可能侵犯另一方的权益,当事人报案后配合警方调查就可以了。

标签: 山东 社会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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