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工商局抽检26批次家电产品 不合格率近4成

2014-08-03来源 : 互联网

一、抽查概况

2014年4月21日至4月22日,我局对三联家电、鲁百百货、国美电器、广饶佳乐购物广场和胜大中心超市等流通领域分别对标称上海、浙江、广东、山东、北京、安徽6个省、直辖市的企业生产经销的26个批次的电热水壶、电饭煲、电饭锅、豆浆机、料理机、榨汁机、搅拌器等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展开了质量抽查检验。经检验,16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61.54%。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抽检依据是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3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器械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一部分:发射》。检测项目为:电热水壶、电饭煲、电饭锅、豆浆机、料理机的传导发射、骚扰功率、标记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体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和机械强度6项指标;榨汁机、搅拌器的传导发射、骚扰功率、标记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体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6项指标。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测试后,有10款产品不满足国标要求,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产品电磁骚扰不合格。

本次抽查检验共发现10批次家用电子电器的端子骚扰电压不合格,5批次家用电子电器的端子骚扰功率不合格。骚扰电压(端子电压)主要度量沿电源线、信号线传播的电磁传导骚扰;骚扰功率主要度量产品向周围空间发射的辐射骚扰。骚扰电压和骚扰功率超标可能会影响到该产品附近正在使用的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

2、部分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本次抽查检验共发现2个批次家用电子电器的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包括:部分料理机产品和多功能食物搅拌机产品的说明书未按要求说明当取出切割刀片、排空混料盆和清洗期间应该小心。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全或者不够清晰有可能导致产品的不当使用和消费者的误伤。

四、消费提示

家用电子电器商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如存在质量问题容易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注意以下三点:

1、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2、检查产品标识,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应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说明书应提供清晰的安装、操作和维护说明及使用产品时防火、防电击与防止使人遭受伤害危险的说明。

3、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对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玩具类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正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同类商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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