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个区县禁行黄标车 明年实现黄标车全淘汰

2014-08-03来源 : 互联网

7月31日上午,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目前,淄博市共有黄标车72717辆。淄博市今年下半年按照目标任务需要淘汰黄标车29087辆,2015年淘汰43630辆,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

全市已淘汰并补贴1292辆黄标车 仅占1.78%

按照《淄博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符合领取淘汰补贴资金的黄标车,按照《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中车主交车时间,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第二时段补贴标准为基数,分别按照补贴标准的110%、100%、90%、80%给予差别化补贴。

目前,淄博市执行的是第三时段补贴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登记时间,车辆报废最高补贴是1.62万元,最少是1800元。截止7月30日,全市共淘汰报废并发放黄标车补贴1292辆,仅占黄标车总数的1.78%。

截至目前,除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无城市建成区未设置黄标车限行区域外,全市9个区县政府都已下发高污染车辆禁行通告,明确禁行时段,划定禁行区域,实行黄标车禁行。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在各区县城区外围路口增设“环保黄标车辆、无环保标志车辆”禁行标志164面。

淄博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 顶格处罚道路违法行为

据悉,自7月中旬至年底,淄博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市建成区限行区域内道路,逐步向城郊结合部道路延伸。整治黄标车、无标车、冒黑烟车、未检车、报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频次,特别是强化早、晚高峰时段市区进出口的路面整治,通过派驻警力蹲点守候和成立执法小分队等方式,重点加强对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违法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

此外,加大处罚力度,依法顶格处理。对现场查处黄标车辆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法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处理。对查处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伪造、变造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或使用转让、转借、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的,一律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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