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教师轮岗范围扩大 公办中小学教师都要交流轮岗

2014-08-03来源 : 互联网

济南市中小学教师跨校交流轮岗范围再度扩容!31日,济南市教育局就进一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下发意见,县(市)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异校交流轮岗。

教师轮岗范围又扩大

2011年9月,济南市启动高中特级教师、名优教师、教学能手跨校交换,2013年,济南市扩大名师交换覆盖面,将获得市级荣誉的名师纳入跨校交换范围,教师交流在2014年进一步扩大规模,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全面跨校交换。

而现在,济南市教师跨校交流范围再度扩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中,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分批进行异校交流轮岗。根据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每学年实际交流的教师比例应控制在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0%-15%。

轮岗时限为一至三年

据悉,本次教师交流轮岗时限一般为一至三学年。交流轮岗期间人事关系是否变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本次教师交流轮岗分为区域内交流轮岗、名优教师交流、城乡对口交流、个人主动性交流四种形式。

自2016年起,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和市级及以上模范、名师以及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必须具备异校交流轮岗一年以上的经历。教师评聘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

交流对弱势学校帮助大

热点中小学之所以受到众多家长关注,优秀的师资是重要原因之一。要想提高弱势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关注度,必须提高这些学校的师资水平,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从薄弱学校交换到名校的教师成长非常快,深受周围老师的好评和学生的认可。”省实验中学副校长韩相河说,在整个名师交换的过程中,不仅对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有很大的帮助,对名校名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也有很大促进作用。

济南市教育局负责人透露,这次教师交流轮岗将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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