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新规实施的第一天,烟台市高速交警在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拦停了6辆载有儿童的轿车,其中仅一辆正确安装并使用了儿童安全座椅,另外5名儿童或被家长抱在怀中,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家长安全意识依然不容乐观。
昨天上午,正在福山收费站前执勤的高速交警忽然发现,一辆刚起步的轿车后座上,突然窜出一个小脑袋,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名小男孩正东张西望,遂立即将其拦停到路边。载妻儿到威海朋友家做客的刘姓车主说:“其实我早就给孩子买了儿童座椅,但孩子不老实,担心坐到上边不习惯,这才让他妈妈抱着的。”
在随后的10分钟里,先后又有5辆载有儿童的轿车被交警拦停。记者一一查看发现,只有一辆轿车后座上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其它4辆车均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其中还有一名两岁的孩子独自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现场的高速交警刘志远介绍说,省高速新规第十一条规定,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副驾驶位;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刘志远说,如果未成年人坐在副驾驶位,可能承受不住安全气囊打击,严重的话,安全气囊会给儿童造成致命伤害。同时,很多家长担心孩子乱动或者嫌儿童安全座椅不舒服时,往往会抱在怀里。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手臂很可能会松开,儿童在惯性下甩出去,后果不堪设想。而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的话,存活的几率就大大提高。
记者了解到,我市高速公路日平均车流量在5万辆左右,到了节假日,这个数字则猛增至18—20万辆,高速交警呼吁说,车主不要忽略高速公路上儿童乘车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