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 助推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2014-08-04来源 : 互联网

山东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政银企对接会议2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副省长张超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东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以及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齐鲁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活动中最具潜力的群体,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于智勇介绍说,今年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银发〔2014〕9号文件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为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切实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今年4月份,山东省科技厅、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范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行为,从贷款贴息和评估费补助、强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方面提出了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于智勇说,《办法》出台后,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深入各市和企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并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齐鲁银行、省科技担保公司等进行了对接。截至目前,已收集具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信息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近500家,近百家小微企业进入银行、担保公司考察阶段,约30家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或准备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在仪式上,山东省知识产权局与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齐鲁银行、省科技担保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交通银行与5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签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齐鲁银行与5家科技型小微企业签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

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王锋表示,此次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科技金融服务开创了政府、银行、担保公司的新型合作模式。今后,交通银行山东分行将加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各级政府要制定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合作。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张超超在会议上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融资价值,开发多形式的金融产品,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广大小微企业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运用水平。”

据介绍,下一步,山东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不断向银行推介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衔接与落实服务工作;帮助小微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评估、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等工作,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标签: 山东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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