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桓台县索镇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理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
7月27日凌晨1时30分许,家住索镇建国某小区的张某打110报警称,其在自家楼下停放的中华H530轿车的两个前轮胎被人割破放气。民警及时赶到现场,经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当时停放在其附近的瑞鹰越野车的车主耿某有作案嫌疑,遂依法对耿某进行询问。 原来,耿某与巩某是朋友关系,7月26日,耿某将一张1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巩某贴现,但巩某只给耿某部分贴现款,其余未给。7月27日凌晨1时许,耿某开车到巩某处讨债,发现停在其楼下张某的中华H530轿车与巩某的车一模一样,误认为是巩某的车,一气之下从车上找了一根五六厘米长的铁钉,将其两前轮轮胎侧壁各划一道三四厘米的口子,随后扬长而去。
第二天,耿某从朋友那里得知划错了车,后悔不已,正要投案,公安机关已找上门来。办案民警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耿某对这种违法行为深感后悔,并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认错态度较好,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