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现场处罚“不礼让”司机 半小时四辆车被查

2014-08-07来源 : 互联网

从上月10日开始,济南市交警表示开始推行对不礼让斑马线公交车进行处罚,上月24日,有市民收到不停车礼让行人的抓拍罚单,不过现场执法却一直没能展开。昨天早高峰时段,槐荫交警大队在营市街和经十路口正式查处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并开出今年不礼让行人的首张现场罚单。这也是自去年1月30日之后,时隔18个月济南交警再次对不礼让行为现场开罚单。 记者张金菊

明知该礼让,急着上班就“没礼”

早上7点半,经十路和营市街路口人流和车流量都非常大。尤其是在人行道上,每个绿灯通行的行人几乎能把人行道占满。在路口的经十路南侧,有连续十几辆右转车辆等待通过。记者发现,面对斑马线上行人较多时,大部分司机都能做到礼让行人,但面对行人较少时,就有司机没有“耐心”了。

早上7点35分,一辆红色私家车在经十路由西向南右转时被拦下。这辆车右转时刚好碰到人行道信号灯变绿,有四五名行人已经进入人行道,但它却没有停车礼让,让行人被迫减慢速度等他通过。

被拦下后,面对交警的询问,这名驾驶员表示知道应该礼让行人,但因有事急着走就没有礼让,并表示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驾驶员扣3分并罚款50元的处罚。开出第一张罚单后的半个小时内,又有3辆私家车主被交警查处,其中只有一名司机表示不知道礼让行人。几名驾驶员在交警告知违法后,认错态度都很好,并都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省城时隔18个月再开现场罚单

去年1月30日,槐荫交警就曾根据新交规要求,首次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处罚。在经十路与纬十二路口,40分钟内8辆机动车因不礼让行人被处罚。此后,济南交警虽然也一直在呼吁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但是实质性的处罚却没有新进展。

昨天在路口执勤的民警告诉记者,由于此前对不礼让斑马线有过很长时间的宣传教育和劝导,因此目前大部分司机都有礼让意识,也知道不礼让行人会被处罚。但早高峰时段,也有像红色轿车车主这样赶时间的驾驶员就把礼让抛到脑后。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礼让斑马线意识,从上月10日开始,济南市交警表示开始推行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再次通过现场执法形式进行教育,并希望以此提醒驾驶员,不要将礼让斑马线这一规定抛之脑后。

上月24日,本报也曾报道过有驾驶员因不礼让行人被抓拍并收到罚单。昨天是济南交警今年第一次对不礼让斑马线的驾驶员进行现场执法,而对红色轿车驾驶员开出的罚单也是济南交警今年开出的首张不礼让行人的现场罚单。

解读

如何判断“不礼让”?

不礼让行人被罚,那不礼让行人行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中国式过马路究竟该不该让呢?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该法条并没有区分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或横过路口时是否系遵守交通规则通行,即不管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横过道路时是否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均应让行。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某些路段行人拥有优先通行权。

但优先通行权并不意味着免除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因此行人闯红灯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处罚或责任。

对于具体的礼让行为规范,此前历城交警曾公布六种不礼让行人将被处罚,其中礼让最重要的原则即为相邻车道原则,即行人步入人行道侧面相对的车道和相邻的车道应该礼让行人。而在行人通过后的车道则可以通行。在十字路口,右转车辆碰到行人绿灯经由人行横道过马路应该主动减速或停车让行。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槐荫交警一位民警也表示:“车辆右转时,遇到正在通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般右转车辆让行人停下等待车辆通过就属不礼让了。而且机动车不仅要保障行人正常通过人行横道,也需要保证非机动车安全通过。”

标签: 山东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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