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了解到,自2011年起,潍坊市在市级机关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解决公务用车普遍存在的管理粗放、使用浪费、开支较大等问题,经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按照“控增量、减存量”的要求,存量公务用车大幅减少。根据统计,自2011年推行市级公车改革至今年6月底,潍坊市纳入改革范围的部门单位已转让和报废公车537辆,占车改单位公车总量的60%,交通费比原来降低一半以上。
据了解,按照我市改革政策规定,实行车改后,只更新允许部门保留的1-2辆基本公务用车和编制内的执法执勤用车,其他公务用车**更新,达到年限报废后逐步减少公车存量。《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布后,我市积极与新政策衔接,**时间停止所有基本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更新。下一步,随着存量公车逐步达到报废年限,在目前“只减不增”的政策约束下,公车存量还将大幅快速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