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权**‘啃老’”…近日,山东省人民**法制办公布的山东省老年**益**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禁止啃老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可操作性如何呢,记者进行了一份调查。
在新泰市区,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年龄在20到30岁之间的市民,他们大多数反对啃老。一位市民说:老年人抚养小孩不容易,年龄大了,我们应该去孝敬老人,不能再去啃老。
调查显示,年轻人经济*立后,仍然向父母请求过帮助的,占到了被采访对象的90%,只有少数人表示全靠自己。而有的老人认为,孩子是老人的精神寄托,父母在经济条件能力允许的情况之下,不妨尽可能的为孩子**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在调查后我们发现,立法禁止“啃老”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但是禁止啃老如何操作也是个难题,啃到什么程度算违法、算犯罪?适用什么样的刑罚?谁来进行执法?这些都要考虑。因此,“严禁啃老”与其付诸于法律,不如深入到人心,只要培养了这些“啃老者们”的*立和自力更生意识,才能真正地从源头上断绝“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