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泉城、金色雅居、科苑北区 房产证为何难产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7日,记者刊发《开发商建房“拔高” 房产证“难产”6年》,报道了金色港湾小区超规划建设一事,社会反响强烈。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超规划建设已成房产证难办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手续不全、经营困难、拖欠费用等都会导致证件难办。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在购房时还需多留心眼,提前规避问题楼盘。发生问题后,更要积极**,避免时机延误。

违规加盖

超规划建设难**

2009年,市民耿先生所购历城区锦绣泉城小区的住房交房,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远超合同约定的两年期限。虽然开发商山东中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1年每年按约支付违约金,但耿先生表示,房产证拿不到手,心里总是不踏实。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还有众多业主没有领到房产证,是因该小区存在超规划建设的情况。据开发商工作人员介绍,锦绣泉城的确存在超规划建设的情况,但并不是他们有意为之,对此,他们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尽早为业主**。同时,他们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承担办理房产证逾期的违约赔付。

记者调查发现,耿先生的遭遇并不鲜见,因超规划建设造成房产证办理延期的小区不在少数,包括银座花园、他山花园、鸿苑·雅士园小区、青苹果时代公寓等。

陷入危机

开发商经营困难

2004年,刘女士购买了历城区金色雅居一套房子,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约定两年内办理房产证,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孩子上学都不能去就近的学校。”刘女士说,“2007年,业主代表去问过,但当时没找到开发商,大家都说是因为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万一开发商倒闭了,我们去哪要房产证啊?”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开发商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历城城建公司”)。2014年3月,由于拖欠银行1490万元逾期贷款及利息,历城城建公司曾被济南市中级人民**判决尽快偿还银行所欠债务。除此之外,历城城建公司对内也陷入了危机。“我们已经20多个月没发工资了,五险一金也没有缴齐。”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内外交困之下,公司已无力为业主们办理房产证。

欠缴费用

科苑北区14年未办房产证

花园路东段的科苑北区800多户居民入住14年未拿到房产证,不少居民为此心急如焚。“我孩子上小学时,就因为没有房产证无法落户,给学校交纳了上万元的费用。”7日,科苑北区居民刘女士表示,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曾给她的家庭带来极大困扰。

记者了解到,科苑小区即十里河旧村改造工程,由十里河村委会下属的山东星河集团具体操作开发。对于为何迟迟不能办下房产证,相关部门曾对居民解释是因当时房屋售价较低,山东星河集团无力再按济南市规定缴纳出让金、配套费所致。

对此,十里河村委会工作人员则表示,所有的证件都是齐全的,不存在欠费问题。2000年,因相关政策变动,原区级规划的住房**允许办理房产证,因此,2000年之后在该小区购房的业主,至今还未办理房产证。

回迁难题

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曾在省府前街居住的赵先生在2009年被拆迁安置到盛福家园,按照当时的协议,开发商应该在交房两年内将房产证办下来,但是赵先生至今仍未拿到房产证。同样,另一名市民马女士向记者反映,其为槐荫区拆迁户,入住位于腊山南路1号的世纪中华城1期多年,房产证迟迟未下发。

回迁安置房房产证难办现象比较突出,一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费用问题,尤其是代建类安置小区更为明显。”该工作人员称,因为历史原因,一些回迁安置房前期手续要么不全,要么走的是临时手续,后期**挺麻烦。

规避风险

买房时还需多留心眼

除了上述原因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开发前手续不全、土地或项目被抵押、验收不合格等都会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有些楼盘虽然证件齐全,但却是一次审批分期建设,导致早期入住的市民也难以及时**。

以锦绣泉城小区为例,超规划建设已成为**难的主要原因,不少开发商为了利益,不顾居民的合法权益,擅自违法加盖,而面对*额的处罚又迟迟不予交纳。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如果谨慎选择,还是会避开违规楼盘的。“预售许可证等证件上对预售楼盘的楼号、楼的具体层数,以及面积和套数等都有载明。如果预售许可证上载明楼房共计12层,而开发商卖给你的是14层,肯定是超规了,这样就要谨慎了。”该工作人员说。

除此之外,像历城城建公司经营困难导致房产证难办的也不在少数。该工作人员表示,有的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无法联系;有的企业重组、法人变更、转移建设项目等都会导致难**,“这就需要购房者及早**”。

曾有媒体报道,济南3万多房产证无人领,半数系开发商不及时交费所致,可见开发商拖欠费用现象比较严重。据了解,领取房产证之前,开发商要交纳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续费,购房者需要交纳80元的登记费。

相关链接

“90日内办出房产证”

多数难做到

目前社会上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房产证**难”实质上是非正常情况下的**问题。《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在现实操作中,开发商很少能在90日内办理房产证,一般会在合同中约定一至两年内办理出房产证,成为行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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