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肥城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提醒市民“六项注意”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极易发生**变质,一旦加工、储存、食用不慎,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为**市民夏季饮食安全,肥城市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六注意”,**饮食安全。

食品选购注意事项。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感官性状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同时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建议消费者不宜过多购买临近保质日期的食品。

食物保藏注意事项。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宜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后方可食用。

食物制作注意事项。食品原料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在烹调过程中,不要将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混放,防止形成交叉污染;食品应烧熟煮透,烹调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的,应在高于60℃的条件下存放,并不超过4小时;如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进餐前应重新加热,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外出就餐,查看商家是否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综合等级评定为“A”和动态等级评定为“大笑”标识的餐厅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特殊食品注意事项。主要是针对夏季消费量较大的几类特殊食品。**,慎购慎食卤菜,卤肉、凉拌菜在高温无密封的环境下三四个小时就可能发生微生物超标;第二,包装食品即开即食,这类食品之所以安全的主要原因就是隔绝空气,打开后如不能及时使用冷藏等后续保护措施,很快就会**变质;第三,蔬菜水果尽可能浸泡、清洗后食用,预防农药残留引起食物中毒,如果发现蔬菜瓜果已经腐烂,不要食用;第四,适量食用冰冻食品,过量食用冰冻食品容易刺激胃内黏膜,使胃液分泌减少,甚至发生胃痉挛,影响人的食欲和对食物的消化吸收,若再吃进带有病菌的其他食品,容易引发腹泻、肠炎、痢疾、伤寒等肠道传染菌病。

消费**注意事项。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主动索票、妥善保管购物凭据。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好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如有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或发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行为的,欢迎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投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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