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状告东家遭驳回不服 到法院咆哮2小时被拘

2014-08-12来源 : 互联网

几天前,一名女子大闹城阳**,任凭法官、法警如何劝阻,仍在走廊里叫骂了两个小时。由于扰乱正常办公秩序,这名女子被法警强行带走,并被处10天司法拘留。在送到普通拘留所后,女子依然不消停,当着其他被拘留人的面继续“折腾”。法官告诉记者,女子情绪之所以如此激动,是因为和之前单位的两宗官司有关。 “她将单位起诉两次,但每次都由于没有有效证据,或者诉求不合理被**驳回,她心有不甘就到**里撒气。 ”

起诉加班费却没有证据

51岁的魏某是青岛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去年6月,她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支付5.6万多元的加班费。但在仲裁阶段,魏某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被仲裁机构驳回。事后魏某不服,起诉至城阳**,除了继续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之外,还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案件审理期间,法官要求魏某提供加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证人证言等,但魏某除了一份劳动合同之外,并没有其他证据。同时法官查明,由于魏某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已经给她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后经城阳**一审判决,驳回魏某的诉讼请求。事后魏某不服,上诉至市中院。今年年初,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审结后,魏某不服,采用了更为过激的手段——闹**。据法官称,她经常以各种理由进入**,之后到法官办公室辱骂法官。

要求退休后继续发工资

**件案子刚结束没多久,魏某再次找到劳动仲裁部门,这次她要仲裁的对象,依然是之前的公司,这次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据魏某称,她与单位签订的合同终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可在这之前公司就与她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当时魏某已经超过50岁,单位与她解除合同并无不当。经仲裁部门审查之后,没有受理魏某的仲裁诉求。之后魏某再次将单位起诉至城阳**,她要求单位既要支付赔偿金,同时也要支付退休后的3个月工资。

案件开庭时,法官将开庭时间定在了上午8时30分,魏某却迟到了一个多小时。

**走廊里叫嚣俩小时

当天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期间公司负责人称,魏某经常到公司去闹,影响了正常的上班秩序,同时考虑到魏某的实际情况,公司答应出于人道主义支付魏某1万元,不过魏某并不领情。前几天法官通知魏某到**,谁知她一脚踹开了办公室大门,张口就指着法官、办案人员及书记员大骂,法官将情况向魏某说明,如果不服判决可到市中院上诉。

记者昨看到了办案人员当时录下的视频,里面全都是魏某高声吵闹的声音,“我不上诉,我就要求**给我*,不给我*我就不走了。 ”“你们不给我*,说明把*吞了,让你们出门都被车撞死。”“你让我拿不到*,我让你们年纪轻轻都得癌症。”法官继续在走廊里劝魏某,但魏某的情绪十分激动,由于吵闹声音太大,影响了其他的庭审及工作。负责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民一庭庭长向魏某解释案件的情况,魏某继续在走廊里辱骂法官,整整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到了拘留所她还吵闹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城阳**对魏某采取司法拘留10天的处罚。就在法警准备将魏某带走时,魏某使劲反抗挣脱,期间将一名法警的胳膊挠伤。在将魏某送往看守所时,魏某依然“口不饶人”。 “把我送去,哼,诅咒这辆车出车祸咱都撞死。 ”在拘留所外,办案人员仍在做魏某工作,希望她能认错,不过魏某并不领情。见到拘留所大门,魏某有些打憷,怎么也不进去,之后由法警强行将她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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