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分力度。对瞒报事故和事故级别、起数超过规定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处理。
细则还加大了对重复发生事故的处罚力度。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同类事故在同一区域同一企业重复发生的,按照同类事故扣分标准上限进行连续扣分。
这一条修改意见对于强化安全规定较为重要,特别针对屡教不改的高危安全企业。
此前,中石油旗下的大连石化就多次**事故。一次是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码头油库输油管线爆裂而引发**,部分罐体起*,对海域产生了污染。同年10月24日,部分罐体再度发生*情。紧接着2011年7〜8月, 又接连发生两次*情。2013年6月,大连石化再次发生***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与往年相比,***对于央企的安全事故处理日益严格。比如,在不久公布的《201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中,中石化自2003年***成立以来*次“落榜”,这或许与去年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特别重大事故有很大关联。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该细则还强化对安全预防问题的关注。细则要求,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在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参照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灾、公共安全等事件的企业,参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处理。
进入夏季以来,中国企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近期,接连发生台湾高雄燃气**事件、江苏昆山“8•2”**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8月4日***监管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又发生*灾事故。这都为央企的安全管理敲响警钟。
记者获悉,***于8月4号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企业特别是涉及易燃易爆高危行业的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和有关专家,抓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排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