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14-08-24来源 : 互联网

自2007年起,我市逐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1、高等学校

(1)国家励志奖学金

受益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补助范围:不低于在校生的3%。

申请及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并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励志奖学金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2)国家助学金

受益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补助范围:不低于在校生的14%。

申请及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并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助学金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贷款6000元,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中等职业学校

(1)免学费

政策内容、受益对象: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

受益对象: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城乡贫困学生,城乡贫困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10%。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申请及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助学金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受益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补助范围:不低于在校生的10%。

申请及兑现方式: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公示,为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卡,将助学金存到学生银行卡上。

4、学前教育**助学金

受益对象:普惠性幼儿园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补助范围:不低于在园幼儿的10%。

申请及兑现方式: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幼儿园进行审核、公示,为受助幼儿办理银行卡,将助学金存到幼儿银行卡上。

落实上述奖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所需资金,省财政补助60%,剩余按隶属关系市区1:1比例负担。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