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转变用地观念 提升用地水平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据莱芜日报报道,引导企业在山坡上选址、国土管理与村干部津贴挂钩、盘活闲置土地……近年来,莱城区按照“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突出**、集约利用”的总体思路,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监管考核为**,大力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了保护资源与**发展的双赢。

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源头管控

严格审批管理,所有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审批。严格土地预审管理,择优确定报批项目,合理落实项目选址,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把好准入闸门。严格审查项目质量及用地布局,**《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意见》,从优化供地方式、盘活存量土地等方面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的具体措施。

严格审核投资强度、容积率、厂前区比例和绿地率四项指标,对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项目坚决不予供地,对总投资不足5000万元或者投资强度达不到控制标准的项目不单*供地。对用地需求大的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待前期项目投产后,通过评估产值、效益等指标,确定是否有必要继续供地。

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利用荒地、沟壑、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上项目。如引导泰山钢铁公司在山坡选址,节约耕地400多亩。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国有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招拍挂,*大限度**土地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加大考核奖惩,严格批后监管

建立镇(街道)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与用地指标分配挂钩,增强了各镇(街道)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建立村级国土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国土资源管理情况与村干部的工资、职务相挂钩,对7名失职村干部分别落实诫勉谈话、暂停职务等问责措施,激发了村级依法规范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

加强批后监管,在项目竣工后,对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指标进行验收,对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到位。加大对矿山“三率”指标监管,定期组织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严查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开采行为。

创新完善“联合、夜间、片区、全员、异地、借力”等六种执法模式,每年组织公检法监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夜间执法每周不少于1次,加强片区动态巡查,防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占,将违法占地、破坏资源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统筹城乡布局,实施节地挖潜

开展宅基地规范化管理,通过清理整顿超占及多占宅基地现象,有效化解乱圈乱占、侵占公共资源等问题。加大城中村改造及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力度,实施“城中村”改造及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100余个,实施完成后可腾出土地2万多亩。**《莱城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挖潜(增减挂钩)指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莱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按照“谁主导、谁受益”的原则,补助标准提高到15万元/亩,调动了各级开展挂钩工作的积极性。目前正在实施四批挂钩项目,在建及已建成集中居住区36个。

积极开展闲置低效土地清理整*行动,按照“一地一册”建立存量建设用地宗地台账,适时采取重新供地、转让、复垦置换等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厂房上项目,让闲地变活地,2012年以来已盘活土地2800亩。苗山镇将部队闲置的400亩营房开发成工业小区,引进10个项目,安排劳动力700多人。其中,仅京顺特钢一个项目就盘活260亩,亩均投资强度达到431万元。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一方面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理,另一方面鼓励单位、个人*理废弃工矿和窑场。每年***理1000余亩,造地成效显著。

整合矿产资源,实施科技管矿

编制了《莱城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禁采区关停、限采区收缩、可采区聚集”的原则,合理调整开发布局,严控矿山数量和规模,提高采矿权准入门槛。目前,新办石材矿、山砂矿*低年产规模由2万立方米分别提高到5万立方米和8万立方米。**了《莱城区矿产资源整合方案》,上大压小,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矿山总数由2008年的130处整合到现在的78处。

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技术,**饰面石材轮锯开采、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实行铁矿企业充填开采、帷幕注浆堵水,煤矿企业矸石充填、条带开采、沿空留巷,鼓励矿山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和采、选设备改造升级。目前,全区大部分铁矿企业已实现胶结充填。华泰矿业、鄂庄煤矿等企业采用矸石、膏体充填开采等新技术、新工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已争取国家级节约与综合利用奖励资金和示范工程项目13个,省级奖励资金项目4个,并成功申报2个矿山环境*理和生态示范县项目,莱芜矿业马庄铁矿列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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