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暂停办,会不会影响孩子落户?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510000反映,自己前往医院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被告知,目前该证明已经停止办理,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对此,王女士有些困惑,“以往孩子出生两天之内就给办出来,现在为什么不给办了?这会不会对孩子落户造成影响呢?”

据了解,王女士前不久刚在市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名女婴,随后她前往医院相关科室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没想到却吃了闭门羹。“工作人员说现在不能办了,要我等几天再打电话咨询能否办理,”王女士说,她是7月21日住院,当时就听说到类似消息,没想到真的不能办理。

记者联系市卫计委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了解。

据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具备签发资质的医疗**机构,根据住院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记录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山东省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统一印制,空白出生证明会有多项防伪措施。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每年年初向省卫生***申报下一年《出生医学证明》计划, 2013年上半年,我市按往年的正常用量申报了2014年《出生医学证明》的数量计划。

2014年1月1日,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14〕1号)文件。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过程中设置或附加前置条件,对于未婚生育、无生育证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不得要求额外提出《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俗称“准生证”)等。

我市在**时间对省卫计委**的新政策进行了贯彻落实,往年出生的人口和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数量大幅增加,以至超出我市年度数量计划。

工作人员还表示,2014年5月,为满足群众需求,维持《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秩序,市卫生***向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增加出生医学证明的请示》,目前请示正在办理中。据了解,我省其他市也出现了《出生医学证明》紧缺现象,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卫生***的联系,争取尽快启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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