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刘女士在某楼盘订了一套三居室,交了订金。开发商开了收据,说开盘时可顶房款,不要房就*****。当时,工程正在打地基,许诺尽快开盘、一年半交房。时间**天过去,房子却始终停止在打地基阶段。预定的交房时间2013年4月已经过去了,仍然是老样子。刘女士这下慌了,跟刘女士一样发慌的还有她的80多个邻居们。
于是,刘女士踏上了**路。找不到开发商,就找到了当地房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尽快协调此事,敦促开发商开工。当初刘女士就是看着地段好才下手的,她还自诩有投资眼光,没想到这耽搁了的“新房”成了她的心病。
一方面,刘女士贪图便宜,只想着订金顶房款,没考虑这种售房方式是否合法。而开发商一方面,则更是“知法犯法”,无视“无预售证不得收取任何资金”这条规定,以各种理由包装起违规收*这个事实。前期画大饼,后期却无米下锅。甚至有些开发商还大言不惭地将无证收*归结于整个购房环境。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一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什么样的情况下,开发商违规、违法了;也不了解该向谁举报、怎么举报,更有消费者担心,举报后是否会遭到开发商报复。于是,房管部门监督不到的地方,就成了开发商“为非作歹”的地方。任何交易的双方,都应建立在诚信平等的基础上。如果开发商不老实,刻意隐瞒情况,购房者只能向法律寻求保护。
查验开发商资质、查看五证是否齐全、学会看合同、明确退房责任、如何打官司……刘女士开始自学,她自嘲“被逼成了**”。但不是任何一个消费者都有精力成为“**”,要想房地产行业真正成为百姓安居乐业的推手,消费者、开发商、房屋监管部门都得做些什么,让购房者在“非专业”的情况下,购买到合适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