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管办分离”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探析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难题,潍坊高新区敢为人先、善为人先。设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管办分离”,就是该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又一“力作”。这里将原来分散在建设、财政、国土、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成建制划转、整合成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新平台,明确了市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主导地位。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监管措施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使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每一项交易都在阳光下进行。

机制“瓶颈”

束缚公共资源配置活力

一段时期以来,有的地方、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没有进行**改革,造成低质低效。“上述问题的产生,**就在于公共资源管理分配机制不健全。”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陈建成介绍,以建设工程招投标、**采购、土地招拍挂出让等资源为例,以前的交易平台都是依托各自行业设立的,有时存在规则不一、监管不易、各自为政的问题。

先前相关部门制定规则和组织交易时,或多或少会使交易过程向有利于自身工作的方面倾斜。而基于同一平台的监管,也因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是共同体而打折扣。与此同时,由于部门之间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也给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垒砌出藩篱。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创新体制机制,打破瓶颈束缚,释放市场活力,**公共利益,成为改革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而对于正在全力打造全市“科技创新高地、科学发展引擎”的潍坊高新区来说,其突破创新的意愿尤为强烈。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主导“管办分离”

打破瓶颈,高新区拿出四招“撒手锏”。

“*先就是剥离行政主管部门操作权限。”陈建成说,“我们整合**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四个要素市场,于2013年9月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项目具体交易事项从原行政主管部门剥离,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权和操作权的**分离,使公共资源交易全程阳光运行。”

同时,完善交易管理运行体制机制,采取“一委、一办、一中心”运营模式,实现决策统一、交易统一和管理统一。配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批)》,将公共资源细化为6大类188项,有力**了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

宏观上的创新,有赖于微观突破的支撑。

高新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作程序,完善交易场所,规范项目办理流程和监督、管理、办理各部门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使市场交易规范有序。

交易的高度集中离不开监管的强力约束。

在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按照规则主导、全程监管原则,采取监督管理与交易分离模式。他们创新交易监督监管方式,构建了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纪检监察参与制度、法律**制度于一体的监管机制,有效避免了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围标、串标”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有序进行。

“这一系列创新,形成了一整套环环相扣的新机制,在这种新机制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能够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陈建成说。

四招“撒手锏”,*终目的是要通过改革,使公共资源交易实现“管办分离”,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享有决定权。

市场配置公共资源带来*大效益

近日,记者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见证了高新区蓉花路、污水厂支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整个招标过程。

这天上午8时30分,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的5位评标专家接到手机提示后,**时间赶到交易中心,到封闭式评标区就位。这一区域只有录入信息的评标专家和监督人员才能进入,竞标方与专家自始至终不能见面,项目的*终拍板只能是“认实力不认人”。

10时,开标会议举行。启封标书、唱标,公布限价、评标、定标等一系列规范程序有序进行,都在同步声像监控之下,区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监控系统,对交易过程实施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督。*终,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企业工作人员张伟介绍说,“在高新区拿项目,投标无需报姓名,串标行为无从下手,凭实力赢得商机,这样的竞标让人心服口服!”

而在陈建成看来,潍坊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能在占用*少公共资源的前提下,给社会带来*大程度的实惠。这次交易,不但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还为管委会节约财政资金近120万元。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已承担高新区各类交易项目176个。其中**采购项目102个,财政预算资金2.6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3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约2900万元,资金节支率约11%;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72个,涉及单体工程241个,总建筑面积250.6万平方米,上缴财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31万元。更为可贵的是,中心未发生一起因违反招标程序或暗箱操作引起的投诉,赢得了全社会的充分认可。

公共资源 广义上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这些资源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狭义上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责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利用国有资源,**投资或借国家赋予的职能、信誉,拥有控制或掌握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资源。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大程度上惠及社会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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