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镇街敬老院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为进一步强化镇街敬老院安全管理意识,防止和**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日前,昌乐县民政局与镇街敬老院全部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做好五防,即防*、防水、防盗、防触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全面做好房屋安全、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安全、防汛安全、药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

镇街敬老院院长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对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与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

安全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责任人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有关工作的评先树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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