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高新区**审结一起离婚案件,表面上看似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实际上却有着不可告人的隐情。
原告刘某因育有一子,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为生育二胎,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与原配偶孙某办理离婚手续。并经人介绍与被告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双方仅形式上结婚,将原告与原配偶孙某的二胎户口落于被告名下。并**事成后给被告一定的“好处费”.随后原告与被告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但之后未实施协议内容,双方并无实际婚姻关系,现原告想与被告办理离婚,但被告索要“好处费”五万元才同意离婚,故原告刘某诉至**。
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经其朋友介绍与被告杨某相识,并领取结婚证,但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原告一直与原配偶孙某共同生活至今。原告与被告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生育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不是以结为夫妻、组建家庭、相互扶助、共同生活为目的,而是通过骗取结婚证实现各自的非法利益,其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且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终**判决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
当今社会,超生子女、逃避计划生育部门的惩罚已成为假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农村、街道社会和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夫妇为超生子女,逃避计生部门的惩罚,夫妻双方实行假离婚,或者把判决书或离婚证当挡箭牌,借以逃避惩罚。
高新**的工作人员表示,假离婚行为,表面上像似为自己谋得了利益,但将婚姻作为筹码和工具,其实危害性很大。假离婚行为会危及家庭稳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有些假离婚夫妻双方事前约定,在实现某种不正当目的后,或躲过某种风头后再行复婚,然而,离婚之后有的却假戏真做,见异思迁,抛弃另一方,**复婚,从而使矛盾激化,引发纠纷和事端,给子女身心造成伤害,形成社会不稳定隐患。
假离婚行为更是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破坏,对法律尊严的践踏,破坏了合**常的婚姻家庭关系,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阻碍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应坚决严厉打击这种这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