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30余万元 征缴保费240余万元

2014-09-09来源 : 互联网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牡丹区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创新劳动**监察模式,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宣传工作。

牡丹人社部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手段,全方面、全方位宣传劳动**监察工作,努力使监察工作深入企业,深入到劳动者中去,提高了劳动**监察的社会影响力。

聘请劳动**监察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根据全省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基层平台建设的实际需要,牡丹区在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聘请了劳动**监察兼职监察员和协理员,充实了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同时,为提高兼职监察员和协理员业务水平,该区人社部门对他们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加强了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有效缓解了执法力量不足的困难。

实行劳动**监察主办监察员制度。该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一个案件一名专职监察员,也就是主办监察员,该监察员要对案件从受理到结案负责到底,期间严格落实案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此措施,提高了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为解决劳动**监察执行难的短板,该区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公安、法院、建设、工商等部门的支持,同他们建立案件协作机制和日常联系机制。针对近年来欠薪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该区劳动**监察大队与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治安大队建立了正常的转办制度,今年以来,已向公安部门转办案件2起,并全部结案,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20余万元。通过与牡丹区法院联合组建的劳动**合议庭,快速执行了3起拒不执行劳动**监察处罚决定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同时,与建设、工商部门也是紧密联系,协同办案,争取了他们的支持。

截至目前,该区劳动**监察大队已经受理案件62起,处理结案58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30余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900余份,强制征缴各项保险费24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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