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记者从莱芜市环保局获悉,近日,莱芜市下发《莱芜市大气污染集中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在全市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活动,力争年内完成大气污染*理的六大目标,**扭转大气污染防*被动局面,力争全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5%以上,优良天数增加20天,蓝天白云天数增加10天。
《通知》规定,莱芜市大气污染集中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在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随后推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分为调查摸底、全面整*、检查验收,时间分别为9月1日至15日、9月16日至12月20日、12月20日至31日。
调查摸底(9月1日—15日):围绕大气污染集中整*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并按照“突出**、标本兼*、注重长效”的原则,制定具体整*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标准,提出整*措施。
全面整*(9月16日—12月20日):各牵头部门按照整*方案,严格按照标准,挂图作业,倒排工期,逐项落实,全面完成整*任务。
检查验收(12月21日—31日):对照考核标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及时监督整改。
大气污染整*六大主要任务:
工业污染源专项*理:以钢铁、电力、建材行业为**,巩固提高工业污染源脱硫、脱硝*理成果,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理设施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不同时段标准达标排放。
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专项*理:按照《莱芜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淘汰工作方案》,年底前,完成禁燃区内6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窑炉淘汰任务。
落后产能淘汰专项*理:列入国家、省、市2014年之前淘汰计划的企业和生产线,10月底前全部**关停,其他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明令淘汰的,11月底前关停淘汰。对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影响群众健康的小炼铁、小炼油、小化工等“土小企业”,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标准进行清理取缔,并建立完善防止“土小企业”反弹的长效机制。
扬尘污染专项*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土方开挖回填、物料流转堆放、现场搅拌、垃圾清运等作业环节为*理**。道路扬尘*理。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提高道路清扫质量。运输扬尘*理。凡从事建筑渣土及其他散装物料运输的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实施密闭式改装,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路建设扬尘*理。抓好沥青拌合站、水泥拌合站的扬尘污染防*工作,按照公路建设施工范围,在新建、改建工程施工中,加强对路基填料及施工便道的扬尘防*;在养护维护施工中,不能及时完成的要加强围挡,保持公路建设环境干净整洁。
机动车污染专项*理:加快淘汰黄标车。通过严控核发营运证和通行限行,先行淘汰营运黄标车,年底前按计划完成6982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并出台黄标车“黄改绿”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快推进油品升级,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加强油品监测监管,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切实保证油品质量。油气回收*理。年底前,全面完成170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和13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理任务。
建立大气污染防*长效工作机制:严格产业准入,实行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和环境容量控制制度,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严把能评、环评关口,严禁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落地,加快转调步伐,扭转产业结构偏重现状,从根本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