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打造阳光救助提高低保

2014-09-18来源 : 互联网

9月17日下午,潍坊市人民*****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潍坊市民政局副局长辛雅丽,潍坊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迟艳英,潍坊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耿永胜出席。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潍坊市各级***门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低生活**、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努力构建与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城乡*低生活**水平。先后13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7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截至8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012户、188250人,今年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7658.1万元。积极开展特困人员供养。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11272人,再次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制定了《潍坊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办法》,建立了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将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低生活**标准的150%分类施保。认真落实孤儿和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扎实做好1000名社会散居和303名集中供养孤儿**工作。建立了孤儿生活**制度,持续开展了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等活动,共实施先心病免费手术143例,唇腭裂手术54例,复明手术109例。新修订了《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救助对象住院*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在规定的*高限额内,按照不低于65%的比例给予救助。

建立了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潍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了全市救灾应急指挥体系。重新制定了《潍坊市中心城区临时困难救助实施细则》,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生活**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和社会力量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时限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确保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全市所有县市区、开发区成立慈善总会,镇街设立分支机构,在社区建立慈善工作站,形成了四级慈善组织网络,搭建了常态化募捐和救助平台。进一步扩大慈善救助范围,增加救助项目,把善款用在困难群体*急需、*迫切、*直接的现实问题上。

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 调整救助标准范围

潍坊市建立起了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及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均走在山东省前列。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13年潍坊市出台《潍坊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实现城乡一体。2014年,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对医疗救助标准和范围等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新增加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

明确了医疗救助方式。城乡医疗救助坚持以住院大病救助为主,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医疗需求开展服务。主要方式包括资助参保、住院大病救助、门诊救助、优惠减免、慈善救助5个方面。提高了医疗救助比例。对医疗救助对象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在规定的*高限额内,按比例给予救助。

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级建立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主要有5个来源:一是财政预算资金;二是上级补助的医疗救助资金;三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慈善捐助资金;四是医疗救助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五是按规定可以用于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的其他资金。

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提高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开展低保复核工作。开展低保集中复核,目的在于落实定期复核、动态管理的要求,为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低保信息系统,实现“阳光低保”打下良好基础。组织签署了低保《承诺书》。市、县、镇(街道)所有民政干部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共10465人(其中民政干部1254人)签署了“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低保法规政策、程序规范和工作纪律,坚决不办人情保、关系保,不插手、不干预低保审核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决抵制人情保、关系保,认真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承诺书》还通过各级民政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督导督查机制。为督促各县市区搞好“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市民政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社会救助和党风廉政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社会救助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县市区和镇街、村、社区,通过暗访、督查、调度、通报等形式,指导和推动“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开展。

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机制建设是实现按标施保的关键措施,是解决错保、骗保的重要手段。为规范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切实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潍坊市**发布了《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潍坊市编办批复成立了潍坊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有效杜绝了领取退休金享受低保、开轿车领取低保、有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低保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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