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审理一起持枪抢加油站案俩男子获刑

2014-09-19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五莲**审理了一起持枪*劫加油站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邢某某因犯*劫罪,分别被判刑14年6个月和11年。

自2004年起,李某某曾因盗窃、*劫多次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2013年,李某某、邢某某预先购买仿真手枪、长刀等作案工具,预谋*劫。2013年1月10日下午,二人乘坐客车来到了五莲县城。第二天凌晨3时许,二人行至五莲县某加油站,由邢某某负责持枪望风,李某某则持长刀至二楼职工宿舍和一楼值班室盗窃。李某某将持枪望风的邢某某喊进屋内,采用殴打的方式逼迫值班人员刘某某交出现金和抽屉钥匙,*劫了货架上的香烟 40盒,价值596元。事发后,李某某、邢某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经查,2012年11月29日凌晨,李某某曾在潍坊市寒亭区某加气站值班室,持刀*劫王某某130元,*劫该站现金6630元,共计6760元。近日,五莲**一审判决,李某某、邢某某犯*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4年6个月和11年。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