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将有示范文本

2014-09-20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市民期盼已久的济南市二手房合同**文本征求意见稿已经出炉,9月25日前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各家中介自己制定的,很多条款不是很规范。”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中介的合同中不乏**条款,中介的违约等责任都不会体现,购房者权益无法得到**。为此,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二手房合同**文本。

据介绍,二手房合同**文本分为《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以及《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出售委托)等三个组成部分。三个**文本中,用于经纪成交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共有10条规定,对房屋状况、房款支付方式、中介经纪费支付、房屋过户、交付、违约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其中对于购房者关注的房款交付上,除对成交价方式有载明外,对于定金交付的数额以及未来用途等作出了详细约定。在房款交割上,也列出了“资金监管交割房款”、“自行交割房款”两种方式供买卖双方选择。合同规定,经纪机构应为买卖双方提供诚信服务,若因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或未尽义务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经纪机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据介绍,合同原文可在济南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查阅。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在2014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jnfgcqc@ 163.com,市工商行政管理局:jngst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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