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将提高

2014-09-2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信息,实行了8 年的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补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从每人每月不少于200 元,提高到不低于300元。

据悉,长寿老人补贴政策是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对省内百岁以上老人实行的生活补贴政策。山东省从2006 年起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补助,迄今已实行8 年。从今年开始,补贴标准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从每人每月不少于200 元,提高到目前的不低于300 元,**财政按每人每月200 元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分担。

据了解,享受这一补贴政策的老人需年满100 周岁,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届时,符合条件的泰安百岁老人,经村(居)委会审核后,报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复核。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县(市、区)老龄办审批。审批结果、补贴数额等要在所居住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记者从肥城市老龄办了解到,目前,肥城共有50 余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领取370 元的长寿补贴。此次**补助标准提高后,这50 余位百岁老人在原来领取370 元的基础上,将享受到更高的长寿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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