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源头流域要少住人家

2014-09-24来源 : 互联网

昨日,市规划局副局长范伟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崂山区规划解答了网友的疑问。针对网友关注的崂山景区内村庄规划问题,范伟表示,此类村庄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均要根据正在修编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执行。

范伟在谈到崂山区规划情况时表示,根据崂山风管委修编的《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0-2025)》,对居民村庄提出了调控措施,具体分为四种调控类型:搬迁缩小型村庄、生态**型村庄、控制性村庄和聚居型居民点。

有网友提出:“控制性村庄不允许扩大村庄规模或不准盖房子吗?”对此,范伟解释,对控制型村庄的规划建设要求是 “可保持村内原住居民及其自然增长的人口规模,村庄的局部调整应在现村址上建设,节约用地,有利于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保持村庄传统建筑风貌特色,加强绿化,限制建筑高度,形成绿树掩映的效果。 ”有网友问及大崂、北头片区域有无规划。范伟解释,网友提到的区域为生态**型村庄,属景区二级保护区。生态**型村庄主要是指分布在崂山水库汇水流域范围内的村庄。根据总体规划要求,该类型村庄的调控与建设应有利于对排放的污水、污物的总量控制,应通过政策引导和区外就业安置等办法鼓励人口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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