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0月至12月是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对于新生儿来说,家长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为其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然而,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不少粗心父母不了解“少儿医保”的办理程序以及缴费时间而错过缴费期。一旦错过缴费期,将无法享受下一年度财政补贴。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当年缴费期前出生的新生儿,于当年缴费期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当年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次年3月31日前缴费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新生儿父母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不缴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纳或以后补缴的,应当以参保时或补缴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也就是说,出生于10月至12月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在次年3月31日前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在10月至12月之前出生的新生儿,父母需要在新生儿出生当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如果一直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缴费的,视为空档期,应当以参保时或补缴时的缴费标准(含财政补助部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记者从淄博市医保处了解到,目前,新生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后,将享受成年城乡居民一类缴费标准应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