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失业保险金待遇上涨至900元,新政从7月1日起执行。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今年再次“提标”失业保险金,我市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30元调整为900元,这是自2007年以来我市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且六区四市执行统一标准。
昨日,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称,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令第161号),结合当地城市居民*低生活**标准、*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同意,决定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全省失业金上调分为三个档次,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900元、850元和800元。我市所辖区域全部属于**档次,失业金从去年的每人每月830元提高至900元。**档次的还包括济南市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以及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所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