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冉堌镇中心卫生院的一**生庞某,以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为**方式,*后发财梦不但没实现,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因**诈骗罪,庞某于2010年6月18日被定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6月4日,定陶县人民检察院将庞某起诉到定陶县**。
说起庞某的罪行,要追溯到2009年7月份,庞某的老相识牛月生因为腰椎间盘突出到冉堌镇中心卫生院找庞某看病,前后共花了800多元。在出院时,由于是老相识,庞某便跟牛月生说让他把医疗本、身份证和电话留下,庞某负责给他报销。岂不知,这时庞某就动了歪心思。留下牛月生的信息后,庞某向冉堌镇中心医院虚交医疗费2600元,后又用牛月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进行报销,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1820元并据为已有。尝到了甜头,庞某的贪心一发不可收拾,据统计从2009年4月至11月,庞某冒用病人的名义,以虚交医疗费的方式,前后13次在定陶冉堌镇中心卫生院骗取定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共计25620元。
定陶县**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以虚交*疗费方式,并进行报销,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256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考虑被告人庞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交非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
近日,定陶县**对此案做出判决:被告人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庞某退交非法所得25620元,依法发还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