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车越来越多,为了*占免费泊车位,车主们不惜将马路边、人行道甚至开放式的小区变成了“停车场”,而为了一个停车位,车主们也没少打叽叽。近日,市南**审理了一起因为停车引发的纠纷,一辆桑塔纳轿车的车主将一辆宝马车划伤,殊不知这一划因造成的损失较大构成犯罪。
去年12月的**,王某将驾驶的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停靠在福州南路某银行门前。过一会等他再回来时,发现车身竟然被划了。王某十分生气,试图找到划车人。这时,他将目光锁定在了一辆宝马车上。王某怀疑自己刚才停车的时候,挡住了宝马车外出,因此可能是宝马车的车主所为。还没等调查明白,王某拿着钥匙,在宝马车的车门、叶子板等位置划了四道,之后开车离开。宝马车的车主发现车辆被划后报了警,同时到车行对划伤位置进行**,经鉴定,划伤造成的损失为7200元。民警根据线索将王某抓获,王某承认划伤了车,但没想到因为损失数额较大竟然构成了犯罪。案发后,王某赔偿了宝马车车主2万元的损失。之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真诚悔罪,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获得对方谅解。由于王某犯罪情节较轻微,市南**一审判决,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