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0岁的李振业(化名),是即墨鳌山卫镇一位普通村民。2013年12月5号,对他和他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悲剧。当晚,他在家中用镐头打死了亲生儿子李强(化名),事发后被刑事拘留。今年9月4号,经**审理,李振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于中秋节前回到自己家中,与老伴团聚。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做出了结束至亲生命的选择?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得以轻判呢?
事情发生在2013年12月5号晚上8点左右,当时李振业和老伴在家里,听到儿子李强在外面街上大声吆喝、耍酒疯。没过多久,李强回到了家中,从炕底下拿出一把斧子,边挥舞边说要找人报仇。
采访中可以感觉到,李振业已经不愿再提起当天的事情。据代理案件的律师说,当时李振业老两口看到儿子鲁莽的举动,赶紧将儿子手中的斧头夺了下来,可是儿子却把*撒到了老两口身上。
根据李振业庭审时的供述,当晚李强先是摘下父亲的帽子摔在炕上,然后把抽屉往老两口身上砸,随后连里屋的门框都推倒在地。看到儿子这般举动,李振业的怒*被点燃,与儿子厮打在了一起。他用拳头朝儿子的头部、面部、太阳穴等处使劲打了很多拳,掐着儿子的脖子摁倒在地,之后又拿起屋门口放着的一把镐头朝儿子头部、腹部砸去,导致李强当场死亡。
那么,亲生父亲为何对儿子痛下毒手?难道只是因为一次酒后闹事吗?
10年前,21岁的李强把家里1万6千多元的积蓄弄丢了。从那以后,听话懂事的李强就变得好吃懒做,游手好闲,连个对象也找不到。
而且,李强还开始酗酒,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只要不顺着他的意思,老两口就会遭到毒打,连一日三餐也要单*给他做好的。
据村民们说,李振业平时老实本分,跟乡里乡亲关系也不错。而其子李强的恶劣行径,全村上下人尽皆知。虎毒不食子,更何况结束自己孩子的生命。那么,法律会对李振业做出何种惩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