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获悉,山亭区民政局将为全区902名老人发放护理补贴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记者了解到,山亭区将为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人发放护理补贴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发放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享受城乡低保或散居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申请者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村(社区)委会审查,镇街组织民政、卫生、社区负责人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标准进行评估,评估后上报区民政局予以审批。
在审批前,山亭区民政局将组织人员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申报对象身体状况进行入户抽查,并在村(社区)进行统一公示,经审核、抽查、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审批。
目前,山亭区已将902名失能老人信息上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核后,补贴金将按月通过涉农账户予其发放。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对80岁以上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所有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年核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或死亡的及时停发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