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将定期动态调整

2014-09-26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住房**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7家单位围绕我市目前住房**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据悉,青岛**性住房申请标准将定期动态调整。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加快推进**性住房并轨,近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市财政局联合**了《关于推进我市**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统一申请登记,动态调整申请标准。新政策将目前按**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时,**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同时,新政策建立了收入线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今后我市**性住房准入条件中的收入线将随着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标准、低保边缘等标准的调整定期进行调整。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障性住房申请程序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则,逐步完善**性住房分配政策。老人老办法就是对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且未购买的家庭,可以继续申请购买我市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新人新政策就是对新增**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范围。对于市住房**机构公布的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公开销售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新增**性住房申请家庭也可按规定购买。

三是实施差别化租金,建立租金减免机制。在租金设定上,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分为四个档次,来减轻承租家庭的负担。同时,因特殊情况造成支付房租特别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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