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区十一加班族

2014-09-29来源 : 互联网

在过几天就是十一假期了,根据***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 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国庆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两个双休日照常公休,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两个双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10月11日正常上班。也就是说,这个国庆节是上三休七再上四的模式,在国庆**周到来前,需要上3天班,度过7天假期后,则连上4天班,从10月8日工作至10月11日。待到10月12日(星期天)稍作休整,即**正常的上班节奏。

那么如果十一期间坚守岗位,加班费该怎么算呢,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潍坊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单位,10月1日至10月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倍,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至7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记者从潍坊市人社局获悉,潍坊市区还有诸城、寿光企业单位的*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其他县市区*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每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算折算,那么在潍坊市区和诸城、寿光的上班族在10月1日、2日、3日加班的话,每天*低加班费为1500/21.75*300%*1=207元 而其他县市区每天*低加班费为1350/21.75*300%*1=186元

10月4日、5日、6日、7日潍坊市区及诸城、寿光每天*低加班费为1500/21.75*200%*1=138元 其他县市区则为1350/21.75*200%*1=124元

如果十一假期7天都上班的话,潍坊市区和诸城寿光的加班族7天*低加班费为207*3+138*4=1173元 其他县市区则为186*3+124*4=1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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