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七天假期安全出行

2014-10-03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在国庆长假来临之际,山东高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及时关注假期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流量高峰和易拥堵路段,**出行安全顺畅。此次高速免费期间为:10月1日零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根据往年经验分析,预计**周期间出行高峰将出现在10月1日、2日,返程高峰将出现在10月6日、7日。

高速交警提醒途经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应提前关注以下信息:

一、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大幅提高。小型车数量激增,预计青银、京台、京沪、济广等干线高速公路流量将会比往常增加50%—100%,车流量高峰期将会集中在10月1日和7日。省内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青银高速济南至潍坊段车流量高峰期有望突破10万辆;京沪高速临沂段、济广高速长清段车流量高峰期将超过饱和容量;沈海、长深、荣乌、青兰等高速车辆量较往日将成倍增长,上述路段为易拥堵路段。驾驶人通过交通广播、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和交通出行网及时关注高速路况信息,科学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开出行高峰。

二、发生恶劣天气可能性较大。入秋以来,天气冷暖交替,高速公路易发生团雾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堵塞。易发生团雾高速路段有:G3京台高速德州至泰安段;G2京沪高速蒙阴段;G20青银高速青岛、高密段;G1511日兰高速菏泽段;G18荣乌高速潍坊段。行经团雾路段要适当增大跟车距离,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发生追尾事故。

三、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大。今年国庆期间,我省继续禁止载运**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但是高速公路互通且与外省相连,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管控压力较大,省际收费站口易造成交通拥堵,高速交警部门已协调相邻省份协助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并加派警力进行疏导。在此,提醒危化品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禁行规定,听从交警指挥疏导,**行车安全。

四、高速公路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实行快速处置。《山东省高速公路机动车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自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上,仅造成机动车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可按照《快处规定》的相关要求,自行对现场拍照等固定证据,快速将车辆撤离现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不需要交警勘查现场和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即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次生事故,既方便群众,又极大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希望广大驾驶员提前了解快处有关规定,掌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法,一旦发**生车辆损失交通事故,可以快速处置、快速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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